丧我王尔德自深深处节选

自深深处(节选)

王尔德

穷苦的人比我们更有智慧,更慈悲,更仁厚,更善解人意。在他们眼里,进监狱是人生的一出悲剧,一个不幸,一场灾祸,别人应该同情才是。一个人进了监狱他们只说是“出事了”。他们总是这么说的,话语间表露了完美的爱的智慧。而我们这种地位的人就不同了。一进监狱便遭人唾弃。我,像我目前这样,几乎连得到空气和阳光的权利也没有了。我们一出现便扫人家的兴。等到从监狱里放出来,就成了不受欢迎的人。再看看那时隐时现的月色都不行。我们的亲生孩子被带走了。人性天伦美好的纽带断了。我们的儿子还活在世上,而我们却难逃孤老独居的命运。就这一样本可以治愈我们的创伤、帮助我们振作、本可以让受伤的心纾解、让痛苦的灵魂安宁的亲情,却不让我们得到。

而百上加斤的是这一不大但不可否认的事实:你的行为、你的沉默、你所做的和没来得及做的一切,使我漫长的牢狱之苦更变得度日如年了。就是狱中的饭食饮水,也因为你的所作所为而变味了。你让我的饭变苦让我的水变涩。本该与我分担的伤悲你却令它倍增其悲;本该为我排遣的痛苦你却使它苦上加苦。我毫不怀疑你并非有意。我知道你并非有意。这只不过是“你性格上唯一真正致命的缺点,你的毫无想象力”而已。

归根结底我又非得饶恕你不可。不这样不行。我写这封信,不是要让你心生怨怼,而是要摘除自己心中的芥蒂。为了自己,我必须饶恕你。一个人,不能永远在胸中养着一条毒蛇;不能夜夜起身,在灵魂的园子里栽种荆棘。要我饶恕你一点不难,只要你帮我一把。在过去无论你对我做了什么,我总是很乐意地原谅你。那时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只有自己的生活毫无瑕疵的人才能饶恕罪过。但现在,我含屈受辱,情况就不同了。现在我饶恕你,对你应该是意义重大了吧。有一天你会领悟的。无论领悟得或早或迟,很快或根本领悟不了,我都清楚我该怎么做。你毁了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但我不能让你心头压着这负担过一辈子。这负担可能会使你变得麻木冷酷,或者凄凄惨惨。我必须把这重负从你心头举起,放上我自己的肩头。

我必须告诉自己,不管是你还是你父亲,即使再强大千百倍,也不可能摧毁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是我自己毁了自己——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如果不是自己毁自己,别人谁也毁不了的。我很愿意这么对自己说,正下决心这么对自己说,虽然你这时可能没这么想。假如我这么无情地谴责过你,想想我又是多么无情地谴责了自己。你对我做的一切已够可怕了,我对自己做的则更为可怕。

我曾经是我这个时代艺术文化的象征。我在刚成年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而后又迫使我的时代意识到这一点。很少有人能在有生之年身居这种地位,这么受到承认。这样的象征关系,如果真有人看到的话,那通常也是史学家或批评家;等看到时,那个人,那个时代,已然作古。而我就不同。我自己感觉到了,也使别人感觉到了。拜伦曾是个象征性人物,但他象征的是他那个时代的激情,及其激情的萎顿。我所象征的则更为崇高,更为永恒,更为重大,更为广博。

诸神几乎给了我一切。天赋、名望、地位、才华、气概。我让艺术成为一门哲学,让哲学成为一门艺术;我改变人的心灵、物的颜色;我所言所行,无不使人惊叹;戏剧,这本是最为客观的艺术形式,在我手里却成为像抒情诗和商籁诗那样抒个人情怀的表达方式,同时范围更为开阔、人物更为丰富;戏剧、小说、韵律诗、散文诗、微妙含蓄或奇妙非凡的对白,我笔之所至,无不以美的新形态展现其美;我让真实本身不但显其真,同样也显其假,亦真亦假,以此作为它天经地义的内涵,显明了无论真假,都不过是心智存在的形式。我视艺术为最高的现实,而生活不过是一个虚构的形态;我唤醒了这个世纪的想象力,它便在我身边创造神话与传奇;万象之繁,我一言可以蔽之,万物之妙,我一语足以道破。

除了这些,我还有不同的一些东西。我让自己受诱惑,糊里糊涂地掉进声色的放浪而不能自拔,以作为一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风流人物自快,让身边围着一些不成器的小人。挥霍自己的才华,把一个永恒的青春抛掷,让我莫名其妙地觉得快活。在高峰顶上呆腻了,便成心下到谷底,寻求新的刺激。在思想范畴中我视作似非而是的悖论,在激情领域中成了乖张变态的情欲。欲望,到头来,是一种痼疾,或是一种疯狂,或两者都是。对别人的生死我变得漠不关心,只要自己高兴就快活一下,过后便掉头走了。我忘了,日常生活中每一个细小的行为都能培养或者败坏品格,因此,一个人在暗室里干的事,总有一天要在房顶上叫嚷出去的。我不再主宰自己,不再执掌自己的灵魂,也不认识它了。我让你支配我、让你的父亲吓唬我,终于弄得脸面丢尽。对于我,只剩下一样东西了:绝对的谦卑;对于你,同样只剩下一样东西了:也是绝对的谦卑。你最好还是下来,在屈辱中与我一道学这功课。

我身受铁窗之苦已快两年了。在我心性的深处升起狂乱的绝望,哀绝的情状不忍卒睹:无力的暴怒、苦涩的鄙夷、欲哭无泪的哀伤、欲唤无声的苦痛、欲说无言的悲怆。人间苦情我一一尝遍了,我比华兹华斯本人更能理解他诗句的意思:

苦难悠悠,朦胧中,暗地里

原是无穷尽。

但是,想到我的苦难无穷无尽虽然有时会觉得痛快,我可不想叫自己无端去受苦。现在我发现,藏在我心性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无意义的,而受苦是最不可能没有意义的。这个东西藏在我心性的深处,就像野地里的宝藏。它就是谦卑。

我内心所剩下的,这是最后一样,这也是最好的一样东西了:是我达致的终极发现,是我柳暗花明的起点。因为是出于自己,我知道它来得正是时候。不迟,也不早。如果是别人告诉我的,我会反驳。如果是别人带给我的,我会拒绝。既然是自己发现的,我便想存于心间。必须这样。就这一样东西,蕴含了生活的要素,新生活的要素,蕴含了我的新生。天下万物唯有它最奇怪。给别人不行,别人要给你也给不了。想获得它也不行,除非把自己已有的东西全都放弃。只有在失去了一切之后,才能知道自己拥有它。

既然我领悟了自己心中的谦卑,就很清楚要做什么,事实上是必须做什么。我用了“必须”,不用说指的并非任何外在的制约或命令。这些我概不接受。我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是个有主见的自为主义者。除非出自本人,否则任你什么东西对我一点价值也没有。我的心性在寻找一个新的自我实现的方式。这是我唯一关心的。而第一件我要做的事,便是把自己从对你任何可能的怨恨中解脱出来。

我是完完全全的身无分文,实实在在的无家可归。可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惨的呢。实话告诉你,与其心怀对你或世人的怨恨出这监狱,我还不如高高兴兴地挨家挨户要饭去。如果从大户人家要不到,从穷人家里也会要到一点的。东西很多的人常常贪婪成性,自己没什么的人总是与人分享。只要心中存有爱,我不介意夏天里在凉气袭人的草地上过夜,冬天里在干草堆边、在大谷仓下避寒。身外之物对我似乎是毫无意义了。你看,我的自为主义已经达到一种多么强烈的地步,或者更应该说是正在达到这种地步,因为路途还远着呢,而“我行走的地方布满荆棘”。

当然我知道自己命中不会到大路边乞讨,如果当真躺在了冰凉的草地上过夜,那也是要给月亮写商籁诗。出狱那天罗比会在大铁门的那边等我的,而他所象征的,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关爱,还有其他好多人的呢。相信有一年半的时间我不管怎样还是不会饿肚子的。这样的话,即使没写出好书来,至少也可以读些好书。还有比这更令人愉快的事吗?之后我希望能重整我的创作能力。可要是事与愿违:要是在这世界上变得无亲无故,千家万户也无人同情无人接纳,我唯有破衣遮身沿门托钵;即使这样,只要胸不存块垒,不为怨恨和鄙夷所困,我便能满怀信心,泰然直面人生,远胜过锦缎加身,裹着一个为仇恨所苦的灵魂。要我宽恕你,真的是一点也不难。但要我因为宽恕你而快乐,首先你必须感到需要我的宽恕。当你真的想要时,会发现它在等着你。

不用说,我得做的并非就这些,要只有这些就比较好办了。该做的事还多着呢。有陡得多的山要攀登,有深得多的幽谷要穿越。而一切都必须出自我内心。宗教、道德、道理,没有一样能帮得上忙。

道德帮不了忙。我生来就是个离经叛道的人,是个标新立异、而非循规蹈矩的人。但是我看到一个人错不在于他做什么﹐而在于他成为怎样一个人。好在明白了这一点。

宗教帮不了忙。别人信那看不见的,我信摸得着看得到的。我的神他们住在用手建造的庙宇中,我的教义在实际经验的范围内达到了完美与完满的境界,可能太完满了,因为就像很多或所有那些把他们的天堂放在这世上的人,我不但在这世上发现了天堂的美好,也发现了地狱的可怕。要是真还考虑到了宗教,我便觉得想为那些无法信神的人创立一个教团,也许就称为“无父者兄弟会”吧。在这里,有一座圣坛,上面没点蜡烛,有一个神甫,心中不存平安,可以用没受过祝福的面包和不斟酒的圣杯主持圣餐。不管什么,要成为真实,就必须变成宗教。不可知论同信仰一样,也要有它的仪式。它撒下它的殉道者之种,应该结成了圣人之果,它应该天天赞颂,感谢上帝他躲着不让人看见。但不管是信仰还是不可知,都绝不能是外在于我的东西。它的教义必须由我亲自创立。只有创造自己形式的才是属灵的。假使我不能在自己内心发现它的真意,那就永远也发现不了。假使我不是已然找着了它,就永远也找不着了。

道理帮不了忙。讲道理那就等于说,定我罪的法律是错误、是不公正的法律,让我受苦的制度是错误、是不公正的制度。但是,我总得设法使这两样东西显得对我既公正又公平。正如在艺术中,人只关心一个特定的事物在一个特定的瞬间对自己来说是什么;在人性格的道德进化中也一样。我必须使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对自己有益。硬板床、恶劣的食物、磨得人手指尖又痛又麻的扯麻絮的硬绳子、从早到晚奴隶般的劳作、似乎是出于常规需要而发出的呵斥命令、使悲哀显得怪异的丑陋衣服、静默、孤单、屈辱——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得转化为属灵的精神体验。对肉体的每一丁点降格,我都必须设法变成灵魂的精神升华。

希望能达到那个境界,使我能够说,简简单单、自自然然地说,我人生有两大转折点:一是父亲送我进牛津,一是社会送我进监狱。我不说这对我是最好不过的事,因为那样的话我听着太苦涩了。我更愿意说,或者听人们说,我是这个时代的产儿,太典型了,以致于因为我的乖张变态,为了我的乖张变态,把自己生命中好的变成恶的,恶的变成好的。然而,自己怎么说,别人怎么说,都无关紧要。重要的事,迫在眉睫的事,我不得不做的事,好让自己在剩下无多的日子里不致凋零残缺,便是将加诸于我的一切尽皆吸收进自己的心性,使之成为我的一部分。既来则安,无怨无惧,也不耿耿于怀。恶大莫过于浮浅。无论什么,领悟了就是。

刚进监狱时,有些人劝我忘掉自己是谁。要听了这话就完了[76a]。只有领悟了自己是什么人,我心中才有安宁可言。现在又有些人劝我一出狱就忘掉自己曾经坐过牢。我知道要听了这话也会同样要命的[76b]。这意味着一种不可容忍的耻辱之感将永远紧追我不舍,这意味着那些我跟旁人一样钟爱的事物——日月之美、四季之盛、黎明的音乐、长夜的静谧、绿叶间滴落的雨点、悄悄爬上草地把它缀成银光一片的露珠——这一切在我眼里都将蒙上污渍,失去它们疗治心灵的能力,失去它们传达欢乐的能力[76c]。抵讳自己的经历就是遏止自己的发展。抵赖自己的经历就是让自己的生命口吐谎言。这无异于排斥灵魂。因为就像我们的肉体什么都吸收,既吸收经牧师或圣灵的显现净化过的东西,也吸收世俗不洁的东西,林林总总,都化为力气和速度,化为肌肉优美的动作,化为悦目的皮肤,化为头发、嘴唇、眼睛的线条与色泽[76d];灵魂同样的,也有它摄取营养的功能,能把本来是下作的、残忍的、堕落的东西,化为高尚的思想和高雅的情怀。不止如此,灵魂还能在这些东西中找到最尊严的方式来伸张自己,也能经常通过本来意在亵渎、毁灭的东西来把自己最完美地彰显出来。

我不过是一所普通监狱里的一名普通囚犯,这一点我必须老老实实地接受;尽管你也许会觉得奇怪,我要教会自己的事有一件就是,别因此而羞愧。我必须接受这是一个惩罚;假如因为受到惩罚而羞愧,那惩罚受了就跟从来没受过一样。当然,有许多事我没干却被定罪,但也有许多事是我干的因而获罪,还有更多的事我干了却从未被告发过。我在这封信中说了,神是奇怪的,他们惩罚我们,不但因为我们的恶行和堕落变态,也因为我们的美好与善良。就这一点,我必须接受的事实是,一个人受惩罚,不但因为他作的恶,也因为他行的善。我不怀疑,人这样受罚很有道理。这有助于、或者说应该是有助于对一己之善恶的领悟,不会因为其中的哪一样而自满自负。假使我这样,就能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不会对受惩罚感到羞愧,那我就能自由地思考、行走、生活了。

不少人出狱后还带着他们的囚牢踏入外面的天地,当作耻辱秘密地藏在心底,最终就像一头头什么东西中了毒似的,可怜兮兮地爬进哪个洞里死了。他们落到这步田地真是可悲,而社会把他们逼成这样,很不应该,太不应该了。社会自认有权对个人施以令人发指的惩罚,可它也表现了浮浅这一大恶,领悟不到自己干下了什么事。当那个人受过惩罚之后,社会就撇下他不管了,也就是说把他抛弃了,而这时,社会对那个人所负的最责无旁贷的义务才刚开始呢。社会真的是愧对自己的行为,避而不敢面对它惩罚过的人,就像有人欠了债还不起就躲起来,或者给人造成了不可挽回、无可补救的损害后就逃之夭夭。我从我这方面要求,如果我领悟了自己所受的苦,那社会也该领悟它对我所施的惩罚,于是双方就不得再胸怀芥蒂、心存仇恨了。

当然,我知道以某个观点看,事情对我要比对其他人更困难;从案情的性质看,肯定要更困难的。同我关在一起的那些个苦命的盗贼流浪汉,在好多方面都要比我幸运。不管是在灰色的城市还是在绿色的乡村,他们犯罪毕竟是在小街小巷小地方;要找个人们对他们干下的事毫不知情的去处,简直用不着走出小鸟在破晓与黎明之间能飞过的距离。但是对于我,“世界缩得只有巴掌大”,不管去哪儿,都看到铅铸石雕般地写着我的名字。因为我不是从藉藉无闻跃入一时的罪名昭彰,而是从一种永恒的荣耀跌进一种永恒的耻辱。我自己有时觉得这似乎说明了,如果真还用得着说明,名闻遐迩与臭名昭著不过是一步之遥,要是真还有一步远的话。

就我的名字传播所及,到哪儿人们都认得出我来,就我干的蠢事传扬所及,谁都对我的生平了如指掌。但即使这样,我仍然能从中看到对我好的一面。这将迫使我需要再次彰显我的艺术家身份,而且是越快越好。只消再出哪怕是一部好作品,我就能挡掉恶意攻击者的明枪,胆小鬼嘲讽的暗箭,把侮蔑的舌头连根拔掉。如果生活还要令我为难,目前肯定是这样,那我同样要叫生活为难。人们必须对我采取某种态度,因此既对他们自己也对我作出判断。不用说我指的不是特定的个人。我有心与之相处的人现在只有艺术家以及受过苦的人:那些知道美是什么的人,那些知道悲怆是什么的人。其他人我一概不感兴趣。我也不会对生活提出任何要求。说的这一切,谈的无非是关于自己对整个生活的心理态度;而我觉得,不因为受过惩罚而羞愧,是必须首先达到的境界之一,为了我自己能臻于完美,也因为我是如此的不完美。

接着我必须学会快乐。我一度凭直觉懂得快乐,或者以为自己懂得快乐。心中曾一直春意盎然。我的气质与快乐是如鱼得水,生活满满当当的尽是欢娱,就像把酒斟到了杯沿。而今我是从一个全新的立足点来考虑生活,即使是想象一下快乐是什么,常常都极为困难。记得第一个学期在牛津读佩特的《文艺复兴史研究》,那本书对我的生活有着奇特的影响;看到但丁把那些动辄悲悲戚戚的人放在了地狱的下层,就到学院图书馆翻到《神曲》中的那一段,只见在可怕的沼泽地下躺着那些“在甜美的空气中愁眉苦脸”的人,永远是一声一叹地念叨着:

那时我们愁眉苦脸

而阳光中甜美的空气喜气洋洋。

我知道教会谴责精神上的懒散忧郁,但那时觉得这整个想法似乎颇有妙趣,就这个罪,我猜想,也是哪个对真实生活一点也不了解的牧师编出来的。我也不明白但丁,为什么既然说了“悲哀让我们与上帝重新结合”,又对那些沉迷于忧伤的人那么狠心,如果真有那样的人的话。当时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忧伤竟会成为我生活中一个最大的诱惑。

在瓦兹华斯监狱时我真想死。一心想死。在医院里呆了两个月后便转到这里,发现自己身体渐渐好转,气得不得了,下决心出狱当天就自杀。过了一阵,心中的这股恶气消了,我决心活下去,但要像君王坐在宝座上那样,坐定愁城,永不再微笑。不管进哪家房子都要让那一家变得像刚死了人似的,不管哪个朋友跟我走在一起都要愁冗冗的举步维艰。要让他们知道悲愁乃生活的真正秘密,要让他们的心因为一份与己无干的悲怆而凋零,要让他们的日子因为我的痛苦而残缺。现在我的感受就大不一样了。我看到,要是自己整天郁郁寡欢地拉长脸,弄得朋友探访时得把脸拉得更长以示同情;或者一招待他们,就请人家坐下来默默地品尝苦涩的药草、火葬场烤出的肉块——要是那样就太忘恩负义、太对不住人家了。我必须学会欢乐,学会快乐。

上两次允许在这里会朋友时,我就尽可能地显得快乐。我显得快乐,以此作为对他们大老远从伦敦来看我的一个小小的回报。我知道,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回报,但我感到,这肯定是最让他们高兴的回报。我一周前的星期六同罗比会面了一个钟头,努力把相见时的真心欢乐尽情表达出来。这么做,以我在这里为自己酝酿的思想观点看,还是很对的,而入狱以来第一次真心想活下去,对我便是明证。

摆在面前的有这么多事情要做,无论如何也得让我完成一些,否则就此死去,真会是天大的悲剧。我看到了艺术与生活新的发展,而每个发展都是一个新的完美的方式。我渴望活下去,探索这一于我简直就是新天地的世界。你想知道这新的世界是什么吗?我想你也猜得出[84b]。就是我一直以来生活的这个世界。

如此说来,悲怆,以及它所教给人的一切,便是我的新世界。我过去曾经只为享乐痛快而活,对种种悲伤和痛苦避而远之。我讨厌这些,下决心尽可能不去理睬,也就是说,把它们当作不完美的方式,不属于我生活架构的一部分,不在我的哲学中有一席之地。我母亲生前能全面理解生活,常常给我引歌德的几句诗——那是卡莱尔在多年前送给她的一本书中写的——我猜也是卡莱尔自己翻译的:

从未就着悲哀吃过面包,

从未在夜半时分饮泣

痛哭着苦等明朝,

就不懂得啊,你在天的神力。

这些诗句,尊贵的普鲁士王后,就是被拿破仑百般苛待的普鲁士王后,在羞辱与流放中曾常常引用。这些诗句,我母亲在晚年的烦恼中常常引用;我却决绝地不承认、不接受其中蕴含的巨大真理。那时还明白不了。记得很清楚我常常对她说,我不想就着悲哀吃面包,也不想有哪个夜里痛哭着苦等一个更苦的黎明。我根本不知道,那就是命运之神等着我的一个特别安排;的确,我生命中将会有整整一年,过的日子与这没什么两样。但命运就是这么派给我了;最近几个月来,经历了可怕的挣扎与磨难,才读得懂隐含在痛心疾首之后的一些功课。教士们,还有那些用警句却不带智慧的人们,有时把受苦说得很神秘。受苦其实是一种启示,让人明白以前从未明白的事理,让人从一个新的立足点去思考整个历史。关于艺术,过去凭直觉隐隐约约感到的东西,现在以心智和感情领悟了,再清晰不过地洞察了,刻骨铭心地体味了。

我现在看到了,悲怆,这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情感,既是一切伟大艺术所归的类型,也是一切伟大艺术必经的考验。艺术家一直在寻找的,就是这种灵肉合一而不可分的存在方式:外在为内在的表达,形式为内容的揭示。这种存在的方式为数不少:有一阵,青春和专注于青春的那些艺术可以作为我们的一个典范;换个时候,我们也许会想到现代的风景画艺术,它印象的微妙与敏感,所暗示的一个寓于外在事物中的精神﹐一个大地与天空、雾霭与城市皆为其外衣的精神,以及它的种种情调、气氛和色彩的不同常态的交汇感应,通过绘画的形象,为我们展现了希腊人如此完美地用雕塑展现的内涵。音乐呢,因为全部主题都吸收在表达之中而不能与之分离,是个复杂的例子;一朵花或一个小孩,则是说明我的意思的简单例子。但是,悲怆乃生活与艺术的终极类型。

欢乐与欢笑背后可能藏着一种性情,一种粗俗、刻薄、冷酷的性情。但悲怆的背后却永远是悲怆。痛苦,不像痛快,是不戴面具的。艺术的真实,不在于本质的意念和偶然的存在之间的任何对应;不是形与影的相似,或者说形式本身同映在水晶中的那个形式的相似;也不是空山回音,或者幽谷中的一汪清水,把月亮倒映给月亮,把水仙倒映给水仙。艺术的真实是事物同其本身的整合,达成的外形表达着内涵,使灵魂获得肉身,使肉体充满精神。基于这个理由,就不存在能与悲怆相提并论的真实。有些时候悲怆似乎是我唯一的真实。其他的可能是眼睛或口腹的幻觉,变出来蒙蔽一个撑坏另一个。但天地万象,是以悲怆建造的,一个孩子、一颗星星的诞生,都伴随着疼痛。

不止于此,关于悲怆,还有一个严酷的、非同一般的现实。我说过我曾是我这个时代艺术与文化的象征。而同我一起呆在这不幸的地方的每一个不幸的人,无不象征着生活的真谛。因为生活的真谛即是受苦。藏在万事万物背后的就是这个。涉世之初,甜美的是如此甜美,苦涩的是如此苦涩,我们必然会一心向往欢娱和快乐,追求的不止是“一两个月只吃蜜糖过活”,而是一辈子不尝别的,不知道这么一来,我们可真的让灵魂挨饿了。

记得曾经同我所认识的一个心灵最美好的人谈过这事:是一位女士,在我遭难坐牢的前前后后,她对我的同情和崇高的善心好意非笔墨所能书,非一般人所能及。她真正地帮助了我,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帮我忍受磨难的重负。天底下再没有谁对我的帮助有她大。而这帮助,凭借的不过是她的存在而已;凭借着她之为她:既是个理想又是个影响,既暗示了人可能达到的境界,又真的扶持你去达到这个境界。她的心灵使空气飘香,能把属于精神的东西变得简单又自然,一如阳光和大海;对于她,美与悲相携而行,传递着同一个信息。眼下我心中所想的这次谈话中,记得清清楚楚我跟她说了,就伦敦一条小巷里的苦,便足以说明上帝不爱世人,只要什么地方有人悲伤,哪怕不过是一个小孩,在某个小花园里,为自己犯的或不是自己犯的过错而哭泣,造化脸上就整个儿黯然无光了。我那是大错特错。她说了,可我无法相信。我那时还没达到那个境界,能有这样的信仰。现在我似乎看到了,世界之所以悲深苦重,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某种爱。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解释。我信了,没有别的解释。而如果真的像我所说万象是用悲怆建造的,那造出这一切的是爱的双手。因为没有别的什么途径,能让万象为之而设的人的灵魂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痛快享乐,是为了美好的肉体;而痛苦伤心,则是为了美好的灵魂。

当我说我信了这些道理时,口气太大了。远远的,犹如一粒美轮美奂的珍珠,看得见那是上帝的城池。那城是如此美妙,好像一个小孩子在夏日里一天便可以到达似的。小孩子可以。但是我,像我现在这样,就不同了。一个道理,人可以片刻间顿然领悟,但又在沉甸甸地跟在后头的深更半夜里失去。要守住“灵魂所能登上的高峰”,谈何容易。我们思想着的是永恒,但慢慢通过的却是时间。而对铁窗内的我们时间过得有多慢,就不用再说了;也不用再说那爬回监狱牢房、爬进心底牢房的疲惫与绝望。那疲惫与绝望如此奇怪,驱不散,抹不掉,好像只能装点洒扫房屋让它们进来,就像接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一个厉害的主子,或者一个奴隶,我们是阴差阳错或咎由自取地成了奴下之奴。虽然一时间你可能觉得难以相信,但对于你这依然是千真万确的:自由自在、无所事事、舒舒服服地过着日子,学会谦卑的功课要比我容易,我每天一早就得双膝跪地,擦洗牢房的地板。因为监狱生活那道不尽的艰辛、数不完的条规,使人产生叛逆心理。最可怕的不在于这令人心碎——心生来就是要碎的——而在于这使人心变成石头。有时人会觉得,如果不绷着铁板一样的脸皮,翘着不屑的嘴角,这一天就挨不到黑。而心怀叛逆的人,借用教堂里很喜欢用的一句话说,受不到神的恩典——我敢说,教堂喜欢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生活同艺术一样,叛逆的心境使灵魂闭塞,将灵气堵住。然而这功课我要学的话,就必须在这个地方学,而且要是脚踏在正道上,脸朝定那“名叫美的门”,心中就必然会充满喜乐,尽管常常也会在泥淖中失足跌倒,在迷雾中失去方向。

这新生,由于热爱但丁我有时喜欢这么叫它,当然了,绝不是新的生活,它不过是我以往的生活通过发展和进化的延续罢了。记得在牛津时同一个朋友说过——那是个六月的早晨,在我拿到学位之前我们正沿着莫德林学院那些莺歌燕舞的小路散着步——说我要尝遍世界这个园子里每棵树结的果,说我要心怀这份激情走出校门踏进世界。的的确确,我是这样地走出校门,这样地生活了。我犯的唯一错误,是把自己局限在那些以为是长在园子向阳一面的树当中,避开另一边的幽幽暗影。失败、羞辱、穷困、悲哀、绝望、艰难、甚至眼泪、从痛苦的嘴唇断断续续冒出来的话语、令人如行荆丛的悔恨、良心的谴责、最终要受惩罚的自轻自贱、柴灰蒙头的悲愁、披麻布饮苦胆的悲情——这一切都是我所害怕的。正因为决心不过问这些,后来才被迫一样一样轮番将它们尝遍,被迫以它们为食,真的,有几个月别的什么也吃不上。我一点也不后悔曾经为享乐而活过。我尽情活了个痛快,就像人不管什么都要做个痛快。什么快乐都经历过了。我把灵魂的明珠投进杯中的酒里。我踏着长笛的乐音行在享乐之路上。我过着蜜糖般的日子。但如果继续过着同样的生活就不对了,因为这会限制心性的发展。我只有往前走,园子的另一半同样也有它的秘密留给我。

当然所有这一切在我的作品中已有先兆,已有预示。有的在《快乐王子》中;有的在《年轻国王》中,特别是主教对跪着的男孩说的那一句:“难道制造不幸的神,不比你聪明吗?”这话写的时候我以为不过是普通一句话罢了;有很多则隐藏在《道林·格雷》中那像紫线缝金衣般穿过整篇的厄运这一主旨中;在《作为艺术家的批评家》中,这预示又呈现为多种色调;在《人的灵魂》中则写得直截了当、一目了然;在《莎乐美》中,又像副歌的迭句一样,其多次重现的主题使剧本变得像一部音乐作品,把它串成了一首叙事曲;在那首散文诗里,说那个人不得不用铸《快乐如过眼烟云》塑像的青铜去铸《悲怆地久天长》的塑像,这预示就铸成了具象。不可能会是别的了。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每时每刻的做人,不但取决于他曾经怎样,也同样取决于他即将怎样。艺术是一个象征,因为人是一个象征。

倘若我能完全达致这一境界,那就是艺术生命的终极感悟。因为艺术生命是简单的自我发展。艺术家的谦卑在于他对所有经验的坦诚接受,正如艺术家的爱无非是那份对美的感受,那份向世界揭示其灵与肉的美感。佩特在他的小说《伊壁鸠鲁信徒马利乌斯》中,想求得艺术生命与宗教生命在深层、美好、严肃意义上的一致。但马利乌斯同一个旁观者相差无几,的确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旁观者了,天生“以合适的情感观照生活之奇景”,华兹华斯把这点定义为诗人的真正目的。然而他这个旁观者只不过、或者太过于注重神殿的器皿是否好看得体,因而未能注意到他所注目的乃是悲怆之神殿。

我看到了,真正的基督生命和真正的艺术家生命之间,有一个亲密直接得多的联系;令我大为高兴的是,回想起在悲怆占据我的日日夜夜、使我身心俱裂之前,我早就在《人的灵魂》中写道,一个人必须完全是、绝对是他自己,才会过基督那样的生活,而我引为典型的,不但有山坡上的牧羊人、牢里的囚徒,还有画家,对于他们世界是一幅美景,还有诗人,对于他们世界是一首歌。记得有一次跟安德烈·纪德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里,我对他说过,对形而上学我少有兴趣,对道德伦理则一点也没有,然而不管是柏拉图还是耶稣基督,他们所说的无不能直接移植到艺术领域,并在此获得圆满的实现。这一条概括既新颖又深刻。

在基督身上还看得到个性与完美那种紧密的结合,这结合形成了古典和浪漫艺术的真正区别,也使得基督成为生活中浪漫运动的真正先驱;还看得到基督天性的根本基础与艺术家的完全一样,是一种热烈奔放、火一样的想象力。他在人类关系的整个领域中实现了那种由想象引发的同情,而这在艺术领域中又是创作的唯一奥秘。他理解麻风病人的痛苦,失明之人的黑暗,为享乐而活者的巨大悲哀,富人不可思议的贫乏。现在你明白了吧——难道还不明白吗?——在我病痛之中你写信给我说,“你像尊偶像,没了底座就没意思了。下次你要是病了我马上走开”,这样做距离真正艺术家的气质,同距离马修·阿诺德所称的“耶稣的真谛”一样遥远。无论艺术家的气质还是耶稣的真谛,都会教你怎样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你如果需要一句座右铭好晨昏温习,好读着痛快或痛苦,那就把这一句写在你家墙壁上,让它日沐阳光夜被月华吧:“对别人的遭遇感同身受。”要是有人问起这样一句座右铭意味着什么,你就回答说,它意味着“主耶稣的心肠和莎士比亚的头脑”。

基督的确是诗人的同道。他整个的人性观念,都是出自想象也只有通过想象才能领悟。人之于基督,一如上帝之于泛神论者。把分成各种各类的人视为整体,他是第一人。在他到来之前,有诸多的神和各样的人。唯有他,看到在生活的座座山峦上只有一个上帝和一样人,而且借助同情的玄妙,使两者都通过他道成肉身,并依心情而定,称自己为神之子、或人之子。历史上没有谁能像他那样唤醒我们心中那种永远为罗曼司所激动的奇妙气质。我仍然觉得其中有些事几乎难以置信:一个年轻的加利利农夫想象他能双肩担起整个世界的重负——一切犯过的罪、受过的苦,一切要犯还未犯的罪、要受还未受的苦;尼罗的罪过、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罪过、其私生子泽扎·博尔吉亚的罪过、那个身兼罗马皇帝和太阳神祭司的人的罪过;那些名字叫“群”,住在坟茔里的人所受的苦;那些受压迫的民族、工厂的童工、盗贼、囚犯、流浪汉;那些无言地受着压迫,他们的沉默只有上帝听到的人——这些何止是想象,而是真的做到了。所以,现在任何人与他的人格交通,即使没向他的圣坛鞠躬、没向他的牧师下跪,也会神奇地感到他们的罪孽褪去了丑陋,他们的悲怆显出了美。

我说了他与诗人同道。这是真的。雪莱和索福克勒斯即是他的伙伴。但他的整个生命也是诗中最美妙的一首。就“怜悯与恐惧”而言,倾所有古希腊悲剧也不可望其项背。主人公绝对纯洁的形象,使整个情节上升到一个浪漫艺术的高度。这一高度,底比斯或珀罗普斯家族所遭受的苦难,恰恰因为其情节的恐怖而无法达到。主人公的纯洁也说明亚里士多德的话大错特错,他在阐述戏剧的论著中说,看到一个毫无过失的人痛苦是不可忍受的。同样的,在埃斯库罗斯或但丁这两个严格对待温情的大师笔下,在莎士比亚这一最具人情味的艺术大师笔下,在凯而特人全部那些以泪眼看世界之美好、将人生视为一朵花的神话传奇中,也找不到什么,能在悲情的朴实与悲剧效果的崇高融为一体这一点上,同耶稣受难中哪怕最后的一幕相提并论。那顿小小的晚餐他与同伴们共进,其中有一人已经将他索价卖掉了;月光中,橄榄园里静悄悄的是一片痛苦,那假朋友走上前,要用一个吻将他的身份暴露;那个还信着他的朋友,他像倚靠磐石一样本想倚重这朋友来建起一所供世人避难的房子,在黎明鸡叫前不认他;他本人孑然一身的孤独、那样的温良谦恭、那样的逆来顺受;与此同时,还有那一幕幕情境:如大祭司怒撕衣服,巡抚要水、无济于事地想洗去手上那使他成为历史罪人的义人之血;那悲怆的加冕典礼,有史以来最奇妙的一个情景;将这无辜之人在他母亲和他所爱的信徒面前钉上十字架;兵丁赌博,为分他的衣服拈阄;通过这惨烈的死,他给世界留下最永恒的象征;而他最终葬在富人的坟里,身体裹着埃及的细麻布加贵重的香料,宛如王子一般——这一切,单从艺术的角度来观照,也使人不得不心怀感激,感激教会的至高职能成了即使是上演这出悲剧,不必流血,也不借助对话、服装及手势等带神秘感的表现,来演出她的救主最后的受难历程;而我呢,一想到那在别的艺术中失传的古希腊合唱,最终在做弥撒时以赞礼人对神父的应答中保存了下来,喜乐和敬畏之情总是油然而生。

然而基督的整个生命——这生命可以如此完满地在意义和表现上将悲与美合而为一——真的是一首田园牧歌,尽管在结尾时殿里的幔子裂为两半,遍地都黑暗了,石头滚到墓穴前。人们总是把他看作是一位同友伴们相聚的年轻新郎,确实就像他自己在什么地方说的;或者是一个倘佯在山谷里的牧人,同他的羊群一道找寻绿草和甘泉;或者是一名歌者,要用歌声为上帝的城筑起城墙;或者是一个大爱之人,他的爱整个世界也装不下。对于我,他的神迹煦煦如冬去春来般顺心应时。我看一点也不难相信,这就是他人格的魅力:他一出现,就足以让在痛苦中煎熬的灵魂获得安宁;摸一下他的手或衣服,便能把痛楚忘却;他在生活之路上行过,那些对生活的玄妙视而不见的人便心明眼亮,而那些两耳充斥着享乐的靡靡之音的人,便第一次听到爱的声音,觉得那声音如“阿波罗的琴声般悦耳”;他走来,罪恶的情欲便遁逃无影,而那些生活暗淡想象力阙如的人们,便像死而复生一样,从坟墓中随他的召唤站立起来;他在山边讲道,众人听着便忘了饥渴和尘世的纷扰;他坐在餐桌边,聆听他教诲的朋友们便觉得粗茶淡饭也成了美味佳肴,白水喝着犹如美酒,整个屋子弥漫着甘松油的甜香。

勒南写了《耶稣的一生》——那部优美的第五福音书,照圣托马斯所言可说是只此一部的福音书——他在书中某处说了,耶稣伟大的成就,在于使自己死后如同生前一样受人爱戴。当然,倘若他是诗人的同道,那更是天下有爱心之人的魁首。他看到,爱就是世界失去的那个真意,贤哲在寻找的那个真意;他看到,只有通过爱,一个人才能到达麻风病人心间,或上帝跟前。

而最重要的是,基督是个最高超的自为主义者。谦卑,就像艺术接受一切经验一样,不过是一个表现的方式而已。基督一直在找寻的是人的灵魂。他把这称作“上帝的国度”,在每个人心中都有的。他把这比作小东西,一小粒种子、一小团酵母、一颗珍珠。这是因为,只有在摆脱了所有与之不合的情欲、所有习得的文化、所有的身外之物,不管是好是坏,然后人才能领悟自己的灵魂。

碰到大小事情,我因为意志上有些顽梗、加上天性中的不少叛逆,向来是咬咬牙挺住,直到在世界上除了西里尔,我一无所有。名声、地位、幸福、自由、财富,全失去了,人成了阶下囚、穷光蛋。但我还是有一样美好的东西,我自己的大儿子。突然间他又被法庭判走了。这个打击令我毛骨悚然,不知该怎样才好,于是跪在地上,低下头,哭着说:“孩子的身躯有如主的身躯,可我两样都不配得到。”这一刻似乎救了我。我当下明白,唯一能做的只有接受一切。从那以后——你听了无疑会觉得奇怪——我心情便高兴了一些。

我所触及的,当然是自己灵魂最深处的本质。我曾多方与它为敌,没想到它却像朋友一样等着我。当人同灵魂相交时,就变得像小孩一样单纯,正如基督所要的那样。可悲的是,能在死前“拥有自己灵魂”的人,又有几个?“任何人当中,”埃默森说过,“最难得的莫过于出自本人的行为。”这话还真不假。大多数人都是别人的人。他们的思想是别人的想法,他们的生活是对别人的模仿,他们的激情是袭人牙慧的情感。基督不仅是个最高超的自为主义者,他也是历史上的第一个。人们想把他说成是个一般的慈善家,就像十九世纪那些个窝囊的慈善家;要不就说他是个利他主义者,等同于那些不讲科学又自作多情的人们。但说实在的,他既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恻隐之心他当然有,他可怜穷人、关在牢里的犯人、下等人、受苦受难的人,但更多得多的是可怜富人、死心塌地的享乐主义者、那些浪费自己的自由而沦为物的奴隶的人、那些身穿绫罗绸缎住着王宫侯宅的人。对于他,财富和享乐比起贫穷和悲哀来,似乎真正是更大的悲剧。至于说利他主义,有谁比他知道得更清楚,左右我们的,是神召而非心愿,在荆棘中采不来葡萄,在蓟丛中摘不到无花果?

为别人而活,作为一个确定的自我意识的目的,这不是他的教义。这不是他教义的基础。他说“饶恕你的敌人”,但这不是因为你敌人的缘故,而是为了你本人他才这么说的,还因为爱比恨美。他恳求那个他看了喜欢的年轻人,“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这时他心中想的并非穷人的处境,而是那年轻人的灵魂,那个正被财富糟蹋的可爱的灵魂。他的人生观与艺术家无异;这样的艺术家明白,遵循自我完善的必然法则,诗人非唱不可,雕塑家非用青铜思考不可,画家非以世界为他心绪的镜子不可。这道理千真万确,就像春天里山楂树必得开花,秋天里麦子必得金黄一样,就像月亮有条不紊地漫游天庭一样,何时如盘,何时如钩。

但虽然基督并没有对世人说,“为别人而活”,他却指出了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其间一点差别也没有。这样一来,他给了人一个外延了的、巨大的人格。自从他来后,每一个各各分离的个人的历史,就是、或者说就能够成为世界的历史。当然文化强化了人的人格。艺术使得我们心有千千重。有艺术气质的和但丁一道去流放,去了解他人的艰辛,去明白他们的困苦:他们有一阵领略到歌德的宁静与从容,然而心里对波德莱尔为什么会向上帝呼告又太清楚了:

啊,主啊,给我力量和勇气吧

让我看着自己的身体和内心而不厌恶。

他们也许是自作自受吧,从莎士比亚的商籁诗中得出他爱的真意,并把它变为己有;他们以新的目光看待现代生活,就因为自己听过了肖邦的一首夜曲;他们或者摆弄古希腊的东西,或者阅读某个死去的男人对某个死去的女人爱得神魂颠倒的故事,那女人发如金丝嘴似石榴。但艺术气质必定是与已然表达的产生共鸣。通过言语或色彩、音乐或大理石,在埃斯库罗斯戏剧的彩画面具背后,在某个西西里岛牧人的芦笛声中,人以及人的信息必定已经被揭示过了。

对艺术家来说,表达是他得以体察生活的唯一方式。对于他,没有声音的就等于没有生命。但是对于基督,情况就不是这样。靠着那令人肃然起敬的想象力,其宽宏其神妙,他把整个说不出话的世界、无声的痛苦世界,当作他的国度,使自己成为它永恒的喉舌。我提到过的那些人,那些无言地受着压迫,“沉默只有上帝听到的人”,他认他们为兄弟。他尽力要成为盲者的眼睛、聋者的耳朵、口舌被困者的一声呼喊。他期望的就是为有口无言的芸芸众生当一把号角,他们好向上天呼唤。靠着他那份艺术的天性——一个人具备了这天性,悲怆和受苦就成了实现自己对美的观念的方式——他感觉到一个理念,要是没道成肉身化作形象,便没有价值,于是就让自己化成了悲怆之人的形象。正因为此,艺术为之倾倒,尊他为上,而纵观希腊诸神,哪个也没能如此独领风骚过。

因为希腊的神祗,尽管他们有着好看伶俐的四肢,红白光鲜,却不见得真有外表那么堂皇。阿波罗曲线型的前额,就像拂晓时分在山顶刚探出来的半轮红日,他的双脚像黎明的双翼,但他却对长笛对手玛耳绪阿斯心狠手辣,剥了他的皮,还杀死了尼俄柏所有的子女;那个别名叫帕拉斯的雅典娜,她钢盾般的双眼里却不见对阿剌克涅的怜悯;赫拉除了她的派头和孔雀外,没多少高贵可言;而众神之父本人,却对人间女子太过钟情了。希腊神话中深具暗示意义的有两个人物:对宗教来说是大地女神德美特,她不是奥林波斯山诸神的一员;对艺术来说是狄俄倪索斯,一名民间凡妇的儿子,他出世之时成了自己母亲去世之日。

可是生活本身却从最卑下的底层产生了一个人物,远比普洛塞庇娜的母亲还是塞墨勒的儿子更令人可敬可叹。拿撒勒的木匠铺里出了个人,他比任何神话或传奇中的人物伟大不知有多少倍。够奇怪的是,他命定要向世界揭示葡萄酒的奥秘、百合花的真美,而喀泰戎山或恩那草地上的那些人,谁也办不到。

以赛亚的诗“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对于他这就像自己一生的预示,而这预言也在他身上实现了。这句话我们绝不应该害怕。每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预言的实现,因为每一件艺术品都是理念向形象的转化。人类的每一分子都应该成为一个预言的实现,因为每一个人,无论是在上帝还是在人的心中,都应该是某个理想的实现。基督找到了预示,并成就了它;一个弗吉尔诗人的梦,不管是在耶路撒冷还是在巴比伦,历经几个世纪漫长的演进,在世人等待着的耶稣身上道成肉身。“他的面貌比别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这是以赛亚注意到的一些迹象,用来辨别这新的理想。只要艺术一明白其中意义,便在那个前所未有地彰显了艺术之真谛的人跟前,绽开如花。难道不像我所说的吗,艺术的真谛即是“外形表达着内涵;使灵魂获得肉身,使肉体充满精神;以形式揭示内容”?

对于我,历史上最令人遗憾的一件事是,基督本身的复兴,既然产生了沙特尔城的大教堂、阿瑟王记的传奇、阿西西城的圣弗兰西斯的生平、乔托的艺术、但丁的《神曲》,却不让按其自身的主线发展,反而被无聊的古典复兴打断了、破坏了。这古典复兴给我们留下了彼特拉克的商籁诗体、拉斐尔的壁画、帕拉第奥的建筑风格、重形式的法国悲剧、圣保罗大教堂、蒲伯的诗,以及各种来自外部、靠死的规则形成的东西,而不是通过某种精神的点化从内部跃然而出。但是不管何时何地,只要艺术上出现浪漫主义运动,不知为什么就有基督,或者基督的灵魂,以某种形式出现。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在《冬天的童话》中,在普罗旺斯人的诗中、在柯尔律治的《古舟子咏》中,在济慈的《无情妖女》中,在查特顿的《仁爱之歌》中。

拜他之赐,世上才有如此丰繁的人和物。雨果的《悲惨世界》,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俄罗斯小说中的哀怜情调,伯恩-琼斯和莫理斯的着色玻璃窗、挂毡及其十五世纪风格的作品,魏尔伦和他的诗歌,这一切,都是属于他的,一如乔托的塔、亚瑟王的妻子和她的情人兰斯洛特、汤豪泽、米开朗琪罗那不安的浪漫主义雕像、尖顶建筑风格,以及对儿童和花的钟爱——因为对儿童和花,古典艺术的确没留出什么地方,足以让他们成长玩耍,但是自十二世纪至今,他们则不断地以不同方式于不同时候在艺术中出现,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完全是一派孩童与鲜花的样子:春天给人的印象,永远是花好像躲在了什么地方,又怕大人找他们不着,烦了,不找了,赶紧冒出来跑到太阳底下;而一个小孩子的生活,简直就像个四月天,又是阳光又是雨地洒在水仙花上。

正是基督本人天性中那富有想象力的气质,使他成为这生气勃勃的罗曼司中心。诗剧和歌谣中奇特的人物是别人的想象造出来的,但拿撒勒的耶稣创造自己,凭的全是自己的想象。以赛亚的呼唤同他的降世,其间的关系就像夜莺的歌声同月亮的升起,两者相差不多——不多,虽然也许也不少。他既是对预言的确认,也是对预言的否认。因为他每成就一个期望,便摧毁了另一个。所有的美,培根说了,都存在着“某种比例上的奇特之处”;至于那些生就这种精神,也就是说,那些同他一样具有勃勃生机的人,基督说,他们就像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就是为什么他那么让艺术家着迷。他具备了生活所有的色调:神秘、奇特、悲情、暗示、狂喜、挚爱。他打动人的惊叹之心,并营造出这样一种情调,只有借助这情调才能理解他。

我很高兴地想到,假如他是“集想象之大成者”,那世界本身也是如此。我在《道林·格雷》中说过,天下的大罪大恶产生于头脑,但世上的一切都是在头脑中产生的。现在知道,我们并不是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眼睛耳朵不过是传递感官印象的通道而已,传递得充分不充分另当别论。是在头脑里罂粟花红了,苹果香了,云雀唱了。

近来我下了点功夫钻研了关于基督的那四部散文诗。圣诞节时想法弄到了一本希腊语的《新约》,每天早晨洗好牢房刷好盆罐,就读一点福音书,随手翻他十几节读读。这样来开始一天很愉快的。对于你,在那纷纷攘攘、没有节制的生活中,要能这么做那简直是天大的一件事。那对你可是有说不完的好处,而希腊语也挺简单的。一年到头没完没了的重复,已经败坏了我们对福音书那份率真、清新,那份朴实无华的浪漫神韵的感受。我们听别人读太多太多遍了,读得也太糟太糟了,而所有的重复都是反精神的。当你回到希腊文本时,感觉就像从一所狭窄黑暗的房子里走进一个百合花花园似的。

对于我,这愉悦又是双份的,因为心想极有可能我们读到基督所用的原话,他的ipsissimaverba。从来都以为基督说的是阿拉姆语,就连勒南也这样想。可现在我们知道,加利利的农民,就像我们现在的爱尔兰农民一样,是操双语的,而那希腊语又是整个巴勒斯坦的一般交际语言,的确就像在整个东部地区那样。我向来就不喜欢那个观念,认为只能通过翻译的翻译来知道基督自己的话语。令我高兴的是,就他的谈话而言,查密迪斯也许听过他的话,苏格拉底同他理论过,柏拉图明白了他的话;他也当真用希腊语说过“我是好牧人”;当他想到野地里的百合花,它们不劳苦也不纺线,千真万确地用希腊语说了“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他也不劳苦,也不纺线”;而当他最后一句话喊出“我的生命完成了,成就了,圆满了”,这时用的确实就是约翰告诉我们的:τετ?λεσται——“成了”,没多话。

在读《福音书》时——尤其是圣约翰本人的福音,或者说早期诺斯替教认为是他的名份真传的那些东西——我看到了书中不断在强调,想象是一切精神和物质生活的基础,也看到了对基督来说,想象简直就是爱的一个形式,而爱又是主的全部意义所在。大概六周前医生允许我吃白面包,而不是通常监狱伙食那粗糙的黑或半黑面包。真是可口美味。你听着会奇怪,怎么可能干巴巴的面包也有人当成美味佳肴。我郑重地告诉你,对我是这样的美味可口,每顿饭吃完了,要是盘里还留一点面包屑,或者权当桌布的粗毛巾上掉了一点,我都会认认真真地吃干净:而且不是因为肚子饿——我现在饭食足够——只是因为给的东西我一点也不愿浪费。人当以此心向着爱。

基督就像所有个性迷人的人物那样,不但自己有能力讲出美好的道理,也能叫别人对他讲出美好的道理。我喜欢圣马可讲的那个希腊妇人的故事。为了考验她的信念,基督对她说不能把以色列孩子们的面包给她,她听了回答说小狗——照希腊文应该译为“小狗”的——在桌子底下,吃孩子们丢下的碎渣儿呢。大部分人活着是为了爱和赞美。但我们应该是凭借爱和赞美活着。假如有任何爱向我们显露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爱自己是很不配的。没有谁配得到爱。上帝爱世人,这一事实显示,在神定下的事物的理想法则中,写明了要把永恒的爱给予那些永远不配的人。倘若那话你不高兴听,那就这么说吧,每个人都配得到爱,除了那些自认为配得到爱的人。爱是神圣的,必须双膝跪接,承受的人嘴里和心里都要默念“主啊,我不配。”我希望你有时会想想这一点。这对你太需要了。

如果我真的重新提笔,指的是艺术创作,那只有两个主题我希望提出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它们来表达自己:一个是“基督乃生活中浪漫主义运动的先驱”;另一个是“艺术生命与为人处世的关系”。第一个,当然了,很是引人入胜,因为我在基督身上不单看到了浪漫主义最高楷模不可或缺的精要,还看到了浪漫气质所有随机的、甚至是率性的成分。他是天下第一人,要大家过“花一样的”生活。他落实了这句话。他把儿童作为人们学习的楷模,把儿童树立为长辈的榜样。我本人一向都认为这是儿童的首要作用,如果完美的事物也应该有点用的话。但丁把人的灵魂描写为“像个小孩一样又哭又笑的”从上帝手中出来,而基督也认为每个人的灵魂应该“像个小小女孩,躺在地上又哭又笑”。他感到生活是变化的、流动的、积极的,让它僵化成为任何形式都意味着死亡。他说人不该太过执着于物质的、世俗的利益,能变得不实际是了不起的事,不要太汲汲于大小事务。“鸟都不用操心,何况人呢?”他说得真好,“不要为明天忧虑。灵魂不胜于饮食么?身体不胜于衣裳么?”希腊人也许会说这后一句,那句充满了希腊感。但只有基督才会两句都说,替我们把生活总结得如此一丝不差。

他的道德完全是同情,道德就应该这样。即使他说过的话中只有一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此言既出,一死无憾。他的公义完全是扬善惩恶,公义就应该这样。乞丐进天堂因为他苦。我再也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解释乞丐为什么送进了天堂。凉爽的傍晚时分在葡萄园里干一个钟头的人,同大太阳底下干了一整天的人,所得报酬一样。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大概谁也不配得到什么。也许他们是不同的人吧。基督才不耐烦去同那些机械呆板、了无生气的体系周旋呢,这种体系把人当作物,拿谁都一样不当人看––好像不管是什么人,也不管是什么东西,在世界上都是一回事。在他看来没有法则,只有例外。

浪漫主义艺术的根本主旨,对于他正是真实生活的基础。在他看来没有别的基础。有人犯罪被当场逮着,带到了他跟前,人们指给他看律法上写明的她该得的刑罚,问他该怎么处置,他用手指在地上画字,好像没听到他们的话似的。人们一再地催问,他才抬起头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此言既出,一生无憾。

同一切有诗情的灵性一样,他爱无知的人。他知道,在一个无知的人的灵魂里,总是有地方容纳伟大的理念。但是他受不了愚蠢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教育弄愚蠢了的人——那些一肚子意见可自己一条也不懂得的人,一个乖戾的现代类型,用基督的话概括,就是他说的那类人,手里拿着知识的钥匙,自己不知道怎么用,又不让别人用,尽管这钥匙可以用来开启上帝国度的大门。他首要的敌人是平庸的非利士人。这种人是每个明白人都得讨伐的。平庸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和社会的特征。那种孤陋寡闻、装腔作势,那种讨厌的正统规范、庸俗的好大喜功、忘乎所以地耽迷于物质生活、可笑的自视甚高,凡此种种,都使基督时代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同我们英国自己出的庸人市侩如出一辙。基督挖苦那装腔作势为“粉饰的坟墓”,这话遂成了千古定评。他视功名如粪土,视财富为拖累。他不愿听到生活成为哪个思想或道德体系的牺牲品。他指出,形式和礼仪是为人而设的,而不是人为形式和礼仪而生。他认为守安息日之类的作为算不了什么。冷冰冰的慈善捐输、招摇过市的当众施舍、让中产阶级推崇备至的繁文缛节,这些东西他嗤之以鼻,毫不留情地加以指斥。对于我们,所谓的正统不过是一种随便的不聪不明的默认,可在他们眼里,到了他们手上,就成了可怕的、令人不知所措的暴政。基督将它扫在一边,显明了有价值的只是精神。他乐得向那些人指出,虽然他们老是读《法律书》与《预言书》,却丝毫不懂这两者的意义。他们把每一天的十分之一交出来,按部就班地执行派定的事务﹐就像把薄荷和芸香献上十分之一那样;与此恰恰相反,基督宣讲的是完完全全为眼前一刻而活的无比重要性。

他从罪恶中救出来的那些人之所以得救,完全是因为他们生活中那些个美好的时刻。玛利亚看到耶稣时,就打破她七个情人中的一个送给她的玉瓶,将香膏抹在他跋涉劳顿,满是灰尘的脚上。就因为这一刻的缘故她得以永远与路得和贝雅特丽齐同坐在天堂的白玫瑰丛中。基督带点警告说给我们听的,全部就是每时每刻都得是美好的,灵魂要时刻准备好迎接基督如新郎般到来,时刻等待着那大爱之人的声音。平庸说穿了就是人性中不为想象照亮的那一边,他把生活中一切好的影响都看作各种方式的光:想象本身即是世界之光,世界就是用它造成的,可又理解不了它。这是因为想象说到底就是爱的一种表现,而是爱,是爱心的大小,把世人一个个区别开来。

但是,在跟罪人打交道时他才显得最浪漫,在这个意义上说是最真实。世人向来喜爱基督,以此作为接近上帝至善至美的最佳快捷方式。而基督呢,因为内心某种神性的本能,却似乎向来喜爱罪人,以此作为接近人的至善至美的最佳快捷方式。他最根本的意愿,不在于改造世人,就像不在于解除痛苦。把一个有趣的盗贼变成一个乏味的君子可不是他的目的。“囚犯救援会”之类的现代运动,要是在耶稣看来就算不了什么。把一个税吏转化成一个道学先生,在他看来怎么也算不上是大功德。但他却以一种尚未被世人理解的方式,把犯罪与受罪都视为本身是美好、神圣的东西,视为达到至善至美的方式。这理念听起来非常危险。是很危险的。一切伟大的理念都是危险的。它是基督的教义,这一点不容置疑。它是天下真正的教义,这一点我本人不怀疑。

当然,罪人必须悔改。可为什么呢?只因为不这样他无从领悟自己干下了什么。悔改的一刻便是新生的开始。不只这样。它是一个人改变自己的过去的手段。希腊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格言里常常说“即使众神也无法改变过去。”基督却显明了这连最下贱的罪人都办得到。这就是他们能做的一件事。要是有人问他,基督会说——我很肯定他会说的——当浪子下跪痛哭时,他这真的是让自己那为妓女散尽钱财、放猪而与猪争吃豆荚的作为,成为自己生活中美好神圣的往事。大多数人很难理解这一点。我敢说要进了监狱才能理解。果真这样的话,那监狱就值得一进了。

基督很有他独一无二之处。当然,在拂晓前会出现虚幻的假曙光,冬日里也不时地会冒出片片阳光,使聪明的藏红花受骗,时候未到便把金蕾吐尽,使傻小鸟上当,呼唤伴侣在秃枝上筑巢;同样,在基督之前也有基督徒的。对此我们应当心存感激。不幸的是自他之后基督徒便一个也没有了。我说有一个例外,就是阿西西的圣弗兰西斯。但上帝在他出生时又给了他诗人的灵魂,而他本人很年轻时也在神秘的联姻中娶了贫穷为妻;有着诗人的灵魂和乞丐的躯体,他觉得通往至善至美的路并不难走。他理解基督,于是就变得像他了。并不需要《认证书》来告诉我们圣弗兰西斯的生平是真正的“师法基督”:同《师法基督》这首诗相比,那本书不过是平淡的散文而已。的确,这说到底是基督的魅力所在。他本人就像是件艺术品。他用不着真的教人什么,人只要带到他跟前就有所成了。而每个人命中都注定要被带到他跟前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要与基督同行到以马忤斯村。

至于另一个主题,即艺术生命与为人处事的关系,无疑你听了会觉得奇怪,我怎么会选这个主题。人们指着雷丁监狱说,“艺术生命就把人带到这等地方。”嗯,还可能带到更糟糕的地方去呢。对头脑较机械的人,生活是精明的算计,靠的是对各种利害得失的仔细计算,他们总是明白要去的地方,并朝那里走去。要是初衷是当个教区执事,那不管他们处身什么地位,成功当上教区执事就是。如果一个人的意愿是成为一个自己本身以外的什么,比如当个议员、生意发达的杂货商、出名的律师、或法官、或者同样无聊乏味的什么,总是能如愿以偿的。这就是他的惩罚。想要假面具的人就得戴上它。

但是生命里各种生机勃勃的活力,那些成为这些活力的化身的人们,就不同了。那些意愿只在自我实现的人,是从来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去的。他们无从知道。当然,在某个意义上说,就像古希腊的神谕所称的,有必要了解自己。这是第一步知识。但是认识到一个人的灵魂是不可知的,则是终极智慧。最终的秘密是人自己。即使称出了太阳的轻重,量出了月亮的圆缺,一颗星不漏地标出了九天的星图,还剩下个自己呢。谁算得出自己灵魂的轨道呢?基士的儿子出去为父亲找驴时,并不知道有个叫耶和华的人正拿着加冕的膏在等他,而他的灵魂已经成了王者的灵魂。

我希望有生之年能写出这类作品,这样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就能够说,“是的,这正是艺术生命把人带到的地方。”在我本人经验中所碰到的两个最为完美的生命,是魏尔伦和克鲁泡特金亲王,两个都是在监狱中度过许多年头的人了。第一位是自但丁之后仅有的基督诗人,另一位具有似乎是出自俄罗斯的那种美好的白人基督之魂。而最近七八个月来,尽管外界几乎不断地给我带来很大的烦恼,我却因为人和事的缘故直接认识了一个新来这监狱工作的人,他对我的帮助之大,难以用语言表达。因此,虽然在囚禁的第一年里,我什么事都没做,也记得是什么事都没做,整天只是在无奈的绝望中绞着双手,口里说着:“完了!全完了!”可现在我尽量要对自己说,而且在不那么自我折磨的时候还当真诚心诚意地说了:“重新开始!好好的重新开始!”也许真是这样。也许真会这样。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对这一位在这种地方改变了每一个人生活的新来的好人,我欠下他太多了。

事物本身算不了什么,的确——这一次就谢谢形而上学教给我们的道理吧——事物本身并没有真实的存在。只有精神才是重要的。实施惩罚的方式可以使惩罚治愈、而非制造创伤,正如施舍的方式可以让面包在施舍者手中变成石头那样。这一变有多大啊——变的不是规则,因为规则是铁定的,而是通过规则所表达的精神——我给你说了你就明白,假如我在去年五月获释,本想争取这样的,那离开时便会对这里以及这里的每一个官员破口大骂,那份刻骨仇恨将毒化我的一生。我又多关了一年,但这一年里人道精神陪伴着狱中的每一个人。现在获释,我将永远记住在这儿受到的几乎是来自每个人的善待,出狱那天将向许多人道谢,也请他们同样把我记住。

监狱这一套是大错特错了。出去后将尽我所能来想法改变它。我要试试。但是天下事不管错有多大,凭着人道的精神,也就是爱的精神、不在教堂里的基督的精神,都可以使它即便不能改正,至少也能叫人在身受时不会太咬牙切齿。

我也知道,外面有许多非常令人愉快的东西在等着我,从阿西西的圣弗兰西斯所说的“风兄弟”和“雨姐妹”,他们的种种可爱之处,直到商店的橱窗和大城市的日落。要是把还属于我的东西列成表,还真不知道要到哪儿才算完呢:真的,上帝造给我的世界同任何人的一样丰富。也许我出去时会带着以前没有过的什么。用不着对你说了,道德的改造对于我同神学的改造一样无聊庸俗。但是,虽说提出要做一个更好的人是句不科学的空话,成为一个更深刻的人﹐则是受过苦的那些人的特权。我想我是变深刻了。这你可以自行判断。

假如出去后,哪位朋友设宴而不请我,我一点也不会介意。一个人我就可以快乐无边了。有了自由、书籍、鲜花,还有月亮,谁能不快乐呢?而且,宴饮也不再是我所喜欢的了。餐宴我举行过太多已经不为所动了。那方面的生活已经与我无关,我敢说这是非常幸运。但如果出去后,哪位朋友有了哀痛而不让我与他分担,那我就太难受了。如果他把我关在居丧之屋外头,那我会一次又一次第回去,求他放我进门,好分担我有权分担的。如果他认为我不配,不配与他同哭,那我会觉得这是奇耻大辱,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羞辱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我有权分担悲哀。能看着世界的可爱,又同时分担它的悲哀,并领悟两者的奇妙,这样的人已是直通神性,与上帝的真意再接近不过了。

也许会有一种更为深刻的意旨,就像进入我的生命那样进入我的艺术,体现出更为宏大和谐的激情,更为磊落率真的冲动。不是广度而是烈度,才是现代艺术的真正目的所在。我们的艺术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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