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fectmoment
文/梦人
1、
身体状况一直欠佳的吉婆婆,终于在她穿起了素色绣花裙那一日,去了另一个世界。
那天她沏好了红茶,唤了我去后院与她一同品香,我去到时,她已经睡去。我蹲在她身边伴着她,良久良久,才回去告知父母。妈妈以为我吓着了,一直抚我的背,低语道,吉婆婆想去那里很久了。
她太寂寞了。
除了念大学的四年,我未曾离开过我的故里——雾夕村。她是温婉的江南水乡,常年如春般浸润,绮丽浪漫的风光吸引了不少游人驻足。但她最迷人的,并非美景,而是住民的一双双巧手。这里是出名的“匠人村”。村民们个个都有一份祖业,或绣花,或打铁,或织布,或制鞋,他们一代传一代,但不纠结于血缘,只要是有兴趣的孩子,都可以来学艺,不管你家原本是打铁的,还是制鞋的。
我家是做永生花的,通俗来说就是干花,而吉婆婆,她是一名调香师。吉婆婆钟爱天然香料,而我家必须有源源不断的鲜花供应,于是我们两家共育一个花场。当然我们培植的品种各异,芳香植物通常难以为我家所用,但由于吉婆婆只靠自己一人的力量,她栽种的植物基本由我们料理。
吉婆婆是我的邻居,从小我就在她家自出自入。人们都说我是她干女儿,然而我们从不曾以“干女儿”“干妈”相称,因为她原本有一个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孩子,把她的心肝填得满满的,早已容不下别人。
然而她的儿子早已不在她身边,她总是跟我提起,但故事只能讲到孩子八岁那年,因为那之后,孩子离开了。
所以吉婆婆已经七十四岁了,她却有一个只长到八岁的孩子。
孩子当然不止八岁,他开着六代凯迪拉克出现在村头,村里知事的大人们都出了自家门远远张望他。这年是湿冬,寒风是没有的,所以就算淅淅沥沥的雨没有停歇,步行就只湿鞋面,裤管还能好好的。雨到底是雨,止住了游人的脚步,吉婆婆的孩子出现的那天,冷冷清清。
他从车里钻出来,黑色围巾一直卷到嘴边,缩着肩膀,冒着雨,显然很不适应南方的湿冷。缩起来的他只像个孩子那么小,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冲村民们逐个看去,这双眼睛被浓密的睫毛包围,有饱满的山根和完美的眉骨修饰着,竟看不出年龄。我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搓着手看他。
他那俊俏的鼻和秀气的唇,竟和吉婆婆那么相像。
“我的孩子,他长得何其貌美,阿竹,你会喜欢他的。”吉婆婆常在挑灯的夜晚这样跟我说起,“他深知他的父母最美的地方,他完美地继承了一切。”
“我的孩子,他性格极温柔呢,除了爱哭,老师们都顶爱他的,他们说他太安静老实,会坐在角落里自我入迷,有时画画,有时阅读。阿竹,要是他留下来了,你们准是好朋友。”
“唉,我的孩子,他的心都在他父亲那里,他父亲是华侨,生活在旧金山。孩子的名字是他父亲起的,叫Adam。”
此刻,吉婆婆的话一气涌了上来,跟眼前的Adam吱吱地反应起来,渐渐塑成了一个新的他。真实的,有血有肉有影子的他,眼角渗出微纹,皮肤有星星斑迹,穿着时尚的皮鞋,戴着骨头手链,手腕有纹身。他掏出一根烟点燃,叼在嘴上。
我笑了,笑吉婆婆老糊涂,我怎么会跟她的孩子成为好朋友?她的孩子已经三十九岁了。
这太可怕了,我还曾经在脑海里跟她的孩子相好了一番。
我退缩到暗处,看着他大步地走在曲折的深巷里,忍不住远远地尾随他走入巷子。没有犹豫,也没有差错,他一气呵成地走到了自家门前。呆立在那大气的院落前,不敢入内,纷飞的雨落在他肩上,像是母亲的安抚。我似是看见了吉婆婆蹒跚地从屋内迎出,倚在门边久久细细地,从头到脚端详她那长大成人的孩子,那跟她一样经历了半辈子人生的孩子,想把那些错失的年轮都看回来。
“请说你回来了。”我忍不住说,声带一直在抖,“她一直在等你。”
他惊愕地扭头看着我,半句话说不出来,只是眼泪在眼睛里蓄着,却又流不出半滴来。
2、
Adam的祖辈在20世纪初时,就到旧金山“淘金”。年后,有位郑姓的世交率先在美国获得了公民身份,Adam的祖辈便向其买了个移民名额,让Adam的祖父成为其“契纸儿子”,通过了“天使岛”的审查,提心吊胆地来到了美洲大地。
少年当时才十岁,原本姓夏,却被逼改为姓郑。躲过了审查和被供出的风险,磕磕绊绊成了年,在船厂当工人,生下Adam的父亲,直到60年代后,才认祖归宗。虽说小时候已被告知过身世,待到真正改了姓,迷茫感才劈头盖脸。
姓郑还是姓夏,一切都混沌难辨。
过了而立之年,Adam的父亲开始探寻自己的祖辈在祖国繁衍的痕迹,但他其实并不想找到他真正的根,他只是,想通过国人生活的蛛丝马迹,来为自己虚构一个——足够漂亮的一个。他每隔几年就回国探一次“亲”,停留在祖国大地一隅,终于在年,遇到了雾夕村的林紫吉。
他只在雾夕村停留半年,四十一岁的他,在美国无亲无故,但有一份高薪厚职。临走前他对挺着微隆肚皮的林紫吉说,让孩子取名为Adam吧,这是我唯一的请求。
披着“绅士”的皮,这个假洋鬼子其实是个下贱的风流客。村民都极其厌恶他,再也不准他踏入雾夕村半步,用复杂的情绪养大了小Adam。但这个土生土长的小家伙,在八岁时,居然跟着他的假洋鬼子父亲跑了。
Adam去参加吉婆婆的葬礼时,没人跟他说任何一句话,没人准许他扮演儿子的角色,任他在人群的末尾淋雨,抽烟。人们以为他去了美国,至少会抱儿携妻、衣锦还乡地归来,不料他形单影只,还有些灰不溜秋。人们的目光自然禁满是讽刺意味。
吉婆婆被推进火炉时,村民们围在玻璃窗前号哭起来。我站在最前端,好像也被烧着了,浑身颤抖。我是多想拨开人群,让Adam也好好看看,不对,应该说让吉婆婆最后一次好好看看她的孩子。她最可爱,最迷人的孩子。但我没有,我不知道Adam想不想看他的母亲,我无从得知。
他抱着双手倚在门边,望着那些阻隔他的一个个后脑勺,看不出有多大触动,也看不出是否流泪。只有在晚饭时候,他独自坐在桌边喝烧酒,才呛出了眼泪。
我坐到他旁边,问,你大概喝不惯烧酒吧。这里的酒是村里人自己酿的,不兑水。他看我的眼神像迷雾一般白茫茫,我才想起什么,说,你不能说中文吧?
“我能的。”他慢吞吞地说,“我学中文长大。”
软糯糯的声音,靡靡得像这冬雨。
“你会很快就走吗?”我问。
他握着酒杯,半天答不上来。我读不懂他的情绪,是在意村民们的排斥,还是思念美国的阳光?总之他在这里无所适从,但一切都是迫于无奈。我把吉婆婆家的钥匙放在他跟前,他再一次瞪圆了眼睛,话语梗在喉咙里。
“这是你的东西。”我说,“还给你。”
手指抚着那串古老的钥匙,他忽然泪眼婆娑。
3、
翌日的雾夕村是个大晴天,阳光犹如重生一般普照。
我起得晚,像往常一样照理好几道工序,便闲暇了下来。迟迟疑疑地,我推开了吉婆婆家的门。清落的院子,种着几株桂树,随着雨水的蒸发,到处是馥郁的幽香。吉婆婆家的厅堂和厢房都小,厨房简易,唯独院子大气,工作室神秘莫测。室内温暖干燥,宽阔的墙靠着高高的玻璃柜,蓄满了芳香原料:豆蔻、小茴香、鸡舌香、甘松、鸢尾、广藿香……我常常记不准它们的名字,更别说将名字与香气对号入座了,这不免会让吉婆婆失望——她是希望我能成为她的接班人的。
但她不强求。“凭着记忆来调香吧,驰骋在你自己的幻想里,用它来支配你的灵觉。”她总是这样教导我。我是爱香的,到上了大学,仍热衷于自己调香赠送给好朋友们。
只是要我肩负靠调香来谋生这个重担,我是胆怯的。除了本能的嗅觉,我不通晓这生意的门路,也不知所谓市场。再说,我家的生意并不太好,我的弟弟对未来较有追求,毕业后就在市里扎了根,希望能融入都市生活。
家里就靠我帮忙经营了,而对于我家这个行当的市场和门路,我已习得不少。咬咬牙,我希望传承我家喜爱花木的传统,况且,我家还有个花场。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迈入工作室,见Adam正对着蒸馏仪器发呆,仪器正在工作,滋滋地冒烟。他头发松散,卫衣也穿得不正经,滑落在肩部,看着极年轻。我不敢靠近他,怕着了迷。
“我不知是不是这样操作。”他对我莞尔一笑,很是无辜。
我远远看他蒸馏提取橙香精油,这几乎要花掉两个小时,才能取出几毫升来。
“小时候妈妈教我好好等待,但谁要等待呢,出来的又不是果汁。”说完,他兀自笑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提到吉婆婆,不唤作老妈,怕是没有资格如此亲热;也不叫母亲,像是还想撒娇。
静穆良久后,精油终于生成。我卸下装置,伸长手臂递给他。他却不接,只把鼻子凑过来,闭上眼睛静静地吸。
像吸毒。
“真想喝掉。”他说,“你会把这里继续下去的,是吗?”
我用抱歉的目光斩断他的希冀:“我做不到。”
“他们说你会的。”他失望地垂下头。
“你何不自己来?”
“我也做不到。”他苦笑,“我想回去。”
“旧金山?”
“嗯。”他倍感罪恶地点头。
“真好。”我由衷地说,“你有钟情的地方。”
他觉得我能聊,掂脚爬到了工作台上,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踢去了拖鞋,脚丫赤裸裸的。工作室里暖阳四射,香气四溢,我俩坦诚地看着彼此,如同吉婆婆所说的——好朋友。他请我说说旧金山印象,我零零散散地说出几个名词,关于加利福尼亚的蓝天碧海、冬暖夏凉,硅谷的技术云集、举世瞩目,还有诸如嬉皮士文化、近代自由主义。他将我所说的一一具化,并介绍了新奇的同性恋部落卡斯特罗区、最灿烂的教会区、维多利亚式样的NoeValley、艺术家最爱的SOMA,等等,他忍不住夹杂着英文,可幸的是我都听懂了。
“沿着那缓缓的坡道,两旁是整齐的行道树,尽头通常是湛蓝的天,好像去朝圣的路上。就在这路上,有我的家,这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房子。”他笑得像个孩子,“就在坡道上,你知道吗?我的车每天都斜着停,要是哪天手刹不灵了,它就滑到底下去。不过更多时候,它会撞到邻居的车。我没有时间打理院子,那里种的花一时一个样,因为……每个女孩的品位都不同,花跟她们一样,都留不长。”
说到这里,他耸耸肩,后悔说得有点多了,给自己扣了顶风流帽子,就像村民们评价他的爸爸一样。
“吉婆婆从不觉得你爸爸负了她。”我说,“她从不觉得自己过得不好,她太爱这里,太爱她的工作。只要她的工作不负她,这个世上就没什么可以伤害她。”
他受我话语所震动,眼似秋水地望着我:“你说吧,说更多的话。”
我不能说更多了,只能拣了几瓶吉婆婆存储的香精油,调了道香给他。他深深嗅去,猜出了那是雨后的味道。
“这是雾夕村夏日雨后弥漫在深巷中的气味。”我精准地告诉他。
他沉醉在清幽的香气中,仿佛滑入了回忆的深处。他说,这道香,让他感受到妈妈的哀乐,嗅觉让他与妈妈心灵相通。
“Perfectmoment。”他忽然蹦出句英文。
“嗯?”我不得要领。
“对于妈妈来说,这是她最重要的一刻。”他说,“在这干热的工作室,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等待和调试,闻到那道心仪香气的第一刻,就是她的perfectmoment。为了这一刻,她可以翻越所有困难,放弃所有优越,克服所有枯燥……和诱惑。所以她留在这里,哪里也不去。”
“这里是她灵感的源泉,是她perfectmoment的缔造地。”他补充说完,微微一笑。
“她也去过很多地方。”我说,“法兰西、英不列颠、美利坚……她把很多东西,又带回了这里。”
我对这些国家的称呼,逗笑了他。“我很喜欢这样的妈妈。”他说这句话时,眼睛是潮的,“我为她感到骄傲。而且,你知道吗?我流着她的血。”
此话何解?我很想知道。
他却暂且不提,只要我教他更多的配方,诸如咱们花场一年四季的香味、护城河的香味、老街的香味。他都万分喜爱,并要带他去现场闻一闻。
似是对妈妈的追忆,他沉醉在母亲的足迹里。
4、
护城河边上砌的都是青石板路,偶有卖工艺品的三轮车缓缓经过,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Adam每次都会对着那抖得像筛子的三轮车发笑,面对这熟悉又陌生的一切,他想亲近又不知从何入手,只得向我投去求助的目光。
我教他摆弄当地人喜爱的玩意儿,吃当地人惯吃的口零,去泡年轻人常去的新潮咖啡店,或清吧,告诉他如果在这里长大,应该怎样过日子。也就是说,我都过些什么日子。这如同是把我自己完全展露给他,让他把我的底都摸得一清二楚。这不公平,我有心要为自己留点秘密,却又忍不住透露给他听。
甚至带他到我的闺房,准许他坐在我的床上,赏玩我收藏的玩意儿。都是现在业已退休的手艺人的收官之作,凭着交情集得的。对于某些我不知来历的小东西,他居然还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那是些我出生前流行过的旧样式,正值他童年时。
我父母并不反对我和他成为“好朋友”,我爸爸少年时曾照看过小Adam,他们都还记得那年的彼此。Adam有些害羞,也叫不出这位邻居作“哥哥”。
他小时候却总是脆脆地喊哥哥。
妈妈说Adam到了美国后不久,他的爸爸就得重病走了,才六十岁不到。Adam其实跟吉婆婆一样都是一个人。说这些时,我们正在打理花场,三市亩的花田里盛满阳光,Adam正蹲着给百里香松土,这几天持续升温,他额头都湿了。有位诗人称百里香的香气为“破晓的天堂”,现在我未能闻见香气,却先一步目睹了“破晓的天堂”。
吉婆婆说过,百里香是海伦为帕里斯流下的泪水,代表了求爱的勇气。此时,“求爱”二字撼动着我的神经线,Adam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帧侧脸,乃至一丝头发和一寸肌肤,都被无限放大。
也许只是因为他是至今为止,我花田的唯一访者。
“当你无依无靠,为什么不回到吉婆婆身边?”我蹲在他身边拨弄香根草,问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大逆不道跟爸爸跑路吗?其实我心里没底。”他一屁股坐在了泥土上,面向太阳眯起了眼睛,“她给我取名Adam,我从小就被同学嘲笑:‘你是外国人吗?明明就不是,还叫什么Adam,Adam……’我那时就发誓,我要做外国人给他们看。”
“然后我的机会就来了。到了美国,再也没有人嘲笑我的名字,我跟他们是一样的,我们彼此接纳,相亲相爱。我觉得我属于美国。”他羞愧地低下了头,“少年时代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被我抛弃的妈妈,无面目再回村里。等到进入社会,我过得苦,又很忙,就一直逃避着。回过神来,我已经没有了妈妈……”
“好不容易我才长了这么大,已经能成为妈妈的soulmate了,我却没能跟她好好谈谈。”他在花田里伸长了双腿,目光刚好被百草撩动着,“好想听她说啊,这些年在村里的日子,那一瞬一瞬最重要的perfectmoment。我也好想告诉她,我在美国每一个宝贵的perfectmoment。”
“嗯?”我取笑他,“例如第一次牵女生的手,第一次接吻之类的——那一瞬?”
“当然那也算啦。不过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我的船下海的那一瞬间。”我差点忘了,他是船务工程师,“为了一条船,我们绞尽脑汁地设计、改善,为了解决一个又一个的技术问题,我们玩命地开会。真的,不断地开会,开会,开会,开得都快晕过去了。最后我们站在岸边,或立在甲板上,目送那庞大的家伙矫健地涉入海水,乘风破浪,我的心都要飞起来了。我觉得,就算让我在那一刻死去,又何妨!”
“我可不愿在那一刻死去啊。”我摆手,“反而让我想一直一直活下去,为了能跟下一个perfectmoment相遇,必须抖擞地过好眼下的每一刻。”
短暂的沉默,我们都笑了起来。
“我说这些话,简直像个老头。”他自嘲起来。
他一点不老,一张洋气的少年脸,然而神情确是历了风雨的沉稳,印下了岁月的柔情。我还想听他说更多的moment,将他一点点凑拼,好让我循着他的路径,搜索我未来的可能性。他似是我的前辈,我的guardingstar,或远或近望着他,让我觉得安全。
有了他,我想,我再也不会偏离了。
5、
Adam能留的日子不长了,他还将回到加州去,继续没日没夜地开会。
仅仅几天,我已知晓他如何热爱玩耍,追求自由。他驾着那辆不断咳嗽的六代凯迪拉克,带我去到我不曾到过的远方,教我喝从不敢尝试的烈酒,到了半夜不肯睡觉,抱着吉他迷迷糊糊地唱诡异的HotelCalifornia。
如此活泼的他,居然可被绑在那些冗长的“会”里,可见那moment的魔力之大。
我亦抓紧时间教他做完美的永生花,和他一起练习记住各种香料的味道。吉婆婆的CD架上满是JAZZ和民谣,我们终日播放着那或轻柔或哀愁的曲子,在工作室里从早待到晚。到后来他能独立调香了,他想为我调“加州味道”,却不尽如意。他心灰意冷,我却耐心地一次又一次地帮他记录和分析配方。
“我也经常这样帮吉婆婆。”我猫在工作台上,不断沙沙地写着。
黄昏了,霞光洒进来。
过了今晚,Adam就会回到他该去的地方。
他伸手帮我把头发拨到耳后去,我们因此暂放下手中的活儿,无奈的对望着。他忽然给我递上一根试管,里头是晶莹的液体。轻微的檀香、雪松,被鸢尾和玫瑰调和着,萦缠着丝丝香根草和安息香。我有点能猜出来,因有突出的焚香类。
“葬礼?”我试探地问。但是有镇静的甜香。
他点头:“吉婆婆的葬礼……和你。”
“我?”我故作镇定地反问,鼓起勇气直视他的眼睛,那被异国度的气息深深侵染的眼睛。
“从绝望的尘埃里生出的希望。”他一字一顿地说。
我似是慌乱,或者是装作慌乱,想躲避,又不舍得躲避,最终和他接了吻。这一吻,把流放而出的Solitude吻得像云梯一样,千回百转,盘旋而上,没有尽头。他没有吻得更深,轻轻地放开了我,像个绅士,吻他受惊的姑娘。我们都不贪,剩下的只有眼波流转。
“这是我的perfectmoment。”他轻声耳语,“这对我很重要。”
“我记住了。”我闭上了眼睛,将他抱住了,睡在他的肩上。
无论这个moment是否会像以往那些瞬间一样,改变他的选择,把他的心稍微地拴在了这片故土上,无论它是否稍纵即逝。它确实存在了,我们共同拥有了,这很重要。
这就够了。
6、
我反而是年龄越长就越勤快的那种人。
清晨我会接早上第一杯水,放在吉婆婆的灵前,告诉她今天会像这杯水一样,没有杂质;告诉她,她的孩子今天在远洋依然过得好。然后我去跑步,去采花,回来扎好,等着风干。寄送产品,整理反馈,我像个当家的有模有样。
空余时间不多,一旦静下来,我就会通过调香,来跟吉婆婆交谈。Adam那支“希望的葬礼”原来配方很复杂,我一直调不出一模一样的来。于是我打算调一个秘密的配方,让他也猜不透。
大麦、铁杉花、小苍兰、仙人掌……我的脑海里不断盘旋着几个词,例如冷苦,例如辛野,例如性感。当它渐渐成型,仿佛Adam又在这干热的工作室里伏案。
调好之后,我选了一个有趣的瓶子保存好,制了个得意的标签贴了上去,郑重其事地描了它的名字——
“WithAdam”。
《我成为怪物那天》(《最小说》选题书,年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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